怀宁县博物馆
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主页 > 服务 > 通知公告 >

关于怀宁县博物馆面向全社会征集革命文物的公告

来源:未知  部门:文物局  发布日期:2021-03-23 浏览次数:

  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,充分挖掘革命文物及其背后的历史故事,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爱党爱国热情,振奋民族精神,传承红色基因。怀宁县博物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博物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经研究决定,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革命文物。    

 

征集范围

 
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,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革命斗争、重大战役、重大历史事件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。

2、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,不断奋斗,取得社会生活和建设成就重大胜利的相关物品、见证物原件。

3、反映怀宁地区革命烈士、英模人物、革命群众、爱国人士先进事迹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。

 

征集内容

 

(一)实物类

1.革命斗争活动中使用的武器、通讯器材、地图、印章、证件、传单、标语、医护用品、军装、旗帜、袖标、战利品、慰问品、交通运输工具等实物原件。

2.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通知、指示、布告、宣言、命令、会议记录、简报、文件、电报、调查报告等实物原件。

3.反映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重大成就的奖状、奖章、徽章、纪念章、证书、立功证明等实物原件。

4.重要党史人物、革命烈士、老党员、老红军、老八路、革命战士、离退休干部、劳动模范、知名人士等使用的文具、工具、证件、印章、服饰、箱包及其著作、书信、日记、手稿等实物原件。

 5.反映社会生活和建设成就的典型商品、商标、票据、证券、设备、模型、手工制品等,以及各艺术门类的代表性作品等实物原件。 

 

(二)资料类

1.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、留言、签字、笔记、文集、口述记录等原件。

2.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、刊物、图书、档案、记录,反映某一单位或某一系统创业、发展历史的文献资料等原件。

3.有关革命活动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墨迹、民谣、诗词歌赋等原件。

4.有关重大活动、重大决策、重要事件的当事人、见证人、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、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、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。

5.各类有重要价值的照片、录像、口述记录及录音文件等。

 

征集要求

 

1.提供者所持有的物品必须有所有权。

2.提供者所持有的物品必须是应征人的合法收藏。

3.提供者应能清晰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;或者应征人指定委托人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。

4.提供者须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。内容包括所有人、来源、类型、质地、事件等基本要素。

 

征集方式

 

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捐赠行为属无偿捐赠,本馆将为捐赠单位、团体、个人发送感谢信;对于体系完整、价值较大的捐赠行为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颁发收藏证书。

 

征集时间

 

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

 

联系方式

 

通讯地址:安徽省怀宁县高河镇怀安河东路三馆一中心怀宁县博物馆

邮政编码:246121

联系人:韩旭辉

联系电话:0556-4637136   18133689185

电子邮箱:  544716061@qq.com

 

 

 

 

怀宁县博物馆

20213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