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怀宁县博物馆面向全社会征集革命文物的公告
来源:未知 部门:文物局 发布日期:2021-03-23 浏览次数:
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,充分挖掘革命文物及其背后的历史故事,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爱党爱国热情,振奋民族精神,传承红色基因。怀宁县博物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博物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经研究决定,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革命文物。
征集范围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,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革命斗争、重大战役、重大历史事件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。
2、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,不断奋斗,取得社会生活和建设成就重大胜利的相关物品、见证物原件。
3、反映怀宁地区革命烈士、英模人物、革命群众、爱国人士先进事迹的实物与文献资料原件。
征集内容
(一)实物类
1.革命斗争活动中使用的武器、通讯器材、地图、印章、证件、传单、标语、医护用品、军装、旗帜、袖标、战利品、慰问品、交通运输工具等实物原件。
2.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通知、指示、布告、宣言、命令、会议记录、简报、文件、电报、调查报告等实物原件。
3.反映革命斗争和社会生产重大成就的奖状、奖章、徽章、纪念章、证书、立功证明等实物原件。
4.重要党史人物、革命烈士、老党员、老红军、老八路、革命战士、离退休干部、劳动模范、知名人士等使用的文具、工具、证件、印章、服饰、箱包及其著作、书信、日记、手稿等实物原件。
5.反映社会生活和建设成就的典型商品、商标、票据、证券、设备、模型、手工制品等,以及各艺术门类的代表性作品等实物原件。
(二)资料类
1.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、留言、签字、笔记、文集、口述记录等原件。
2.有关重要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报纸、刊物、图书、档案、记录,反映某一单位或某一系统创业、发展历史的文献资料等原件。
3.有关革命活动和重大历史事件的墨迹、民谣、诗词歌赋等原件。
4.有关重大活动、重大决策、重要事件的当事人、见证人、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、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、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。
5.各类有重要价值的照片、录像、口述记录及录音文件等。
征集要求
1.提供者所持有的物品必须有所有权。
2.提供者所持有的物品必须是应征人的合法收藏。
3.提供者应能清晰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;或者应征人指定委托人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。
4.提供者须撰写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。内容包括所有人、来源、类型、质地、事件等基本要素。
征集方式
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捐赠行为属无偿捐赠,本馆将为捐赠单位、团体、个人发送感谢信;对于体系完整、价值较大的捐赠行为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颁发收藏证书。
征集时间
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
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安徽省怀宁县高河镇怀安河东路三馆一中心怀宁县博物馆
邮政编码:246121
联系人:韩旭辉
联系电话:0556-4637136 18133689185
电子邮箱: 544716061@qq.com
怀宁县博物馆
2021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