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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宁县文物局认真做好一把手“三个不直接分管”工作

来源:  部门:  发布日期:2016-01-18 浏览次数:

2015年怀宁县文物局为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,实施好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、干部人事和工程建设项目制度,怀宁县文物局在年初明确班子人员分工

党支部书记、局长金晓春:负责全盘工作;副局长何张俊:配合党支部书记、局长,负责全盘工作及分管业务工作。

      1、对较小数额的财务支出,由股室提出计划,经办公室审核后交局长批准;较大数额的财务支出,由局长审核后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。副局长的财务支出一般由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局长审批。局各项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干部职工进行公开,接受群众监督。

    2、物资采购,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,进入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集中采购;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由办公室负责,按规定程序报批。

    3、工程项目建设,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。工程建设、招投标及竞价承包中的重大问题经局领导班集体讨论决定。招投标及竞价承包的方法、程序、结果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,按受干部群众的监督。局长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。

    4、属重大、重要干部人事变动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,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。